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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3/00016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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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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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17吃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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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3-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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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17吃瓜网2023年度第二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 主题词:
- 文号:
吃瓜黑料网_黑料正能量_17吃瓜网2023年度第二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17吃瓜网2023年度
第二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好2023年沧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部署、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按照我办2023年度双随机工作计划,决定开展针对我市人防防护设备生产企业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次抽查工作方案。
一、随机抽查对象及比例
(一)人民防空建设企业随机抽查对象及比例。
抽查对象为:沧州市辖区内所有在监人防工程项目,抽查数量:共1个。
(二)人民防空工程监理企业随机抽查对象及比例。
抽查对象为:沧州市辖区内所有人防工程监理企业,抽查数量:共1个。
(三)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企业对象及比例
抽查对象为:在沧州市辖区内开展业务的人民防空工程防护备质量检测企业,抽查数量:共1个。
(四)人防防护设备生产企业随机抽查对象及比例。
抽查对象为:沧州市辖区内所有人防防护设备生产企业,抽查数量:共1个。
(五)人防工程设计单位
抽查对象为:沧州市辖区内所有人防工程设计单位,抽查数量:共1个。
(六)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单位
抽查对象为:沧州市辖区内所有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单位,抽查数量:共1个。
二、随机抽查时间
2023年5月5日至10月30日。
三、随机抽查组织实施
(一)双随机抽查
1.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具有人防防护设备生产安装资质的企业,按照年度计划,沧州市辖区内3个防护设备生产安装企业均为本次抽查对象。
2.从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行政执法人员。
(二)抽查结果处理
1.检查结果正常的单位,自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示。
2.对抽查有问题的单位,由相关业务科室提出处理建议并按程序办理后向社会公示。
3.对检查中发现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违法违纪行为,将案件线索移送相应监管部门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
4.机构拒绝接受抽查或在接受抽查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在依法处理的同时,记录在市场主体公示信息中,向社会公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开展工作。依法组织开展市场主体公示信息不定向抽查,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构建信用监管体系的关键环节和重要抓手,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科学制定符合当地情况的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职责分工、定期考核督导,确保此次抽查工作依法、有序、高效推进。
(二)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健全完善本单位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抽查工作实施细则,制定详细的抽查检查工作指引,便于执法检查人员理解、操作,确保抽查工作程序合法、操作规范。
(三)充分整合资源,确保抽查保障到位。各部门要充分整合利用执法资源,加强双随机抽查人员、经费、车辆保障;要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执法检查人员发现、解决问题的能力,确保双随机抽查工作保障到位、开展顺利。
(四)加强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各级部门要通过各种渠道,积极宣传国务院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的决策部署,扩大企业和社会公众知晓度;要实现对被抽查对象一次性完成抽查事项检查,避免“运动式”执法和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必要的干扰,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做好抽查检查与后续监管工作的衔接。建立内部的问题线索移转机制,将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交由相关业务部门处理。抽查检查中发现市场主体存在应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情形的,不得用责令改正、行政指导代替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发现违法行为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坚决立案查处,维护双随机抽查的严肃性。抽查结束后,认真做好检查情况汇总工作。
联系人:叶云鹏 联系电话:2138923
电子邮箱:rfbjgkgg@163.com
17吃瓜网
2023年5月5日